引以为戒!宁南公安一天查处8起违规野外用火案!
2022-01-28 10:09 来源: 平安宁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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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根据宁南县126日起全面停止计划烧除工作要求,12518时起,宁南县公安局积极作为,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以“零容忍”的态度,一天内查处8起违规野外用火案,行政拘留2人并处罚款1人(均为野外用火),行政罚款5人(其中5人野外抽烟罚款),警告1人(正准备吸烟被警告)。


202212519时,竹寿派出所民警在防火巡查时发现,李某某在宁南县竹寿镇新街村1组自家附近的林地里违规野外用火,点燃杂草两处,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。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《2022年凉山州森林草原禁火令》《宁南县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》的规定,构成拒不执行宁南县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、命令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,对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日的处罚,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。

2022012616时至18时,张某某在宁南县俱乐镇大梁村1组自家田地里违规野外用火,被宁远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。张某某的行为违反《2022年凉山州森林草原禁火令》《宁南县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》之规定,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、命令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,对张某某进行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,对其进行批评教育。

警方提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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森林防火,人人有责。
广大群众应严格遵守防火令的有关规定,自觉杜绝野外违规用火。警方将持续强化野外违规用火管控力度,坚决杜绝一切火灾隐患。对违规野外用火、林牧区吸烟、林牧区燃放烟花爆竹、携带火源进山入林、引发火警火情者一律依法依规严厉查处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将追究刑事责任。

森林防火,

时刻警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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